东川路500号集体户口师生办事指南
户政业务办理时间(周三下午内部学习,窗口不接待)
周一 —— 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00——4:30
一、户籍证明办理流程
1、不涉及出境事由:本科生持教务处盖章的中文版《在学证明》、研究生持研究生院管理部门盖章的中文版《在学证明》,至保卫处户政科办理;
2、涉及出境事由:本科生持教务处盖章的中文版《在学证明》、研究生持研究生院管理部门盖章的中文版《在学证明》,至保卫处户政科审核、办理。
注:开具户籍证明,中文版《在学证明》需一事一份,并且注明中文版《在学证明》的具体使用用途。 户籍证明有效期为30天,请根据实际使用时间办理,以免逾期失效。
二、身份证遗失补办流程
1、补办正式身份证
(1)本人携带清晰有效的校园卡(学生证)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报失手续。
(2)报失满1个月,原身份证仍未找到者,本人凭《报失单》、《办理居民身份证书申请书》到塘湾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补领手续,并向派出所缴纳40元补证制作工本费。
(3)从办理当日起,45天后携带本人学生证(已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同学携带“临证”)到保卫处户政科领取新的身份证。
2、办理临时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又急需的同学,可先办理临时身份证,具体流程如下:
(1)本人携带清晰有效的校园卡(学生证)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报失手续。
(2)本人凭《报失单》、《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到塘湾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并向派出所缴纳10元“临证”制作工本费。
(3)4个工作日后,本人凭申领“临证”的回执单到塘湾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临时身份证。
注:临时身份证效用与正式身份证效用相同,但有效期仅有3个月,且领取正式身份证时需将临时身份证交回派出所。
三、公派出国同学在公派期间办理户籍证明
1、本人持身份证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到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籍证明介绍信;
2、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介绍信到塘湾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注:
1、教师办理以上业务流程相同。根据实际办证需要,办理时请携带本人清晰有效的校园卡(工作证)及身份证等。
2、以上业务若非本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且委托书需院系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3、保卫处户政科地址:后勤综合楼114 电话:54342652
4、塘湾派出所地址:北吴路三新街78号 电话:24063367
派出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30
周六、周日 9:00—16:00
参考路线:
骑车路线:从学校莲花南路门出发,出门右转后直骑,到北吴路然后右转直骑,到三新街右转后直骑,第一个路口左转往前60米即到。
公交路线:在研究生公寓门口坐729,到塘湾镇下车,过马路往回走到北吴路右转,到三新街左转即到(下公交车后步行约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