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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保卫处、党委武装部是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坚持以“维护学校稳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目标,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原则,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的正常秩序,多年来在上海公安系统、教育系统、高校安全保卫研究等领域获得多次殊荣,其主要工作有: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政保、治安、消防、交通、校园秩序、生产安全、户政、技防、安全宣传教育、武装军事与教学等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检查、协调、服务校内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协助国保局、公安局、安全局、消防局、武装部等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等。

2009年转制后,保卫处继往开来,积极探索警校新的联合机制与模式,为广大师生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服务工作,为学校发展成为高水平大学保驾护航。

 

保卫处职责:

保卫处是负责全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决策咨询,制订重要文件(规章制度);

2)协助相关部门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和校园突发群体性事件;

3)负责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

4)负责校园门卫、校园巡逻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校园秩序工作;

5)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工作,调解处理治安和刑事案件(两案)以外的治安纠纷,协助警方查处两案;

6)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整改及师生的消防培训演练等日常消防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各类火警、火灾事故;

7)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校内车辆出入、停放,交通设施建设等工作;

8)负责校园技术防范规划建设、日常管理,为校园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9)负责师生集体户口、身份证办理、工伤事故办理、车辆通行证审核发放、各类人员政审、上海市区居住证办理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10)负责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风险评估、方案制定和现场安保工作;

11)负责来校务工、经商、从业人口的管理;

12)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问责及安全队伍建设等工作;

13)承担学校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秘书单位的工作;

14)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运转与内部建设工作;

15)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武装部职责:

党委武装部与保卫处合署办公,内设军事教研室,是负责学校武装军事与教学等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大学生征兵、退伍学生的安置工作;

2)负责兵役登记、兵役执法检查工作;

3)负责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4)负责大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5)负责学校国旗护卫队的训练与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的大学生定向越野体育工作;

7)负责民防、防空警报工作;

8)负责民兵整组和训练工作;

9)负责学校拥军优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