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本科生及研究生新生和各院系新生辅导员:
为做好2024级新生户口迁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新生户口迁移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原户口在外地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原户口在上海市其他高校集体户口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另据《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文件规定,此类考取我校的新生均不予迁户。
学校两个校区学生集体户口管理分属长风新村出所(普陀校区)和塘湾派出所(闵行校区)。新生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交辅导员,辅导员收齐后由保卫处户政科转交校区所属派出所,派出所办理落户。
(一)、新生须知
1、新生《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栏规范填写方法:新生一定要根据录取通知及就读院系信息,认真确认户口迁往普陀校区还是闵行校区;迁往普陀校区的迁往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注:以上为规范填写方法,但如果仅写学校所属派出所的名称“长风新村派出所”或仅写“华东师范大学”,则无法办理入户,请到原迁出地进行更正。
2、因上海市户籍管理系统有别于其他省市,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除直辖市外应填写两级:填至市或县(如:**省**市、**省**县),填写不完整的(如:仅填“**省”或“**县”)则无法录入不能落户。请新生仔细审核本人《户口迁移证》,填写不完整的由本人或家人联系原迁出地派出所更正,当地派出所加盖改正章后方有效。
3、接派出所通知,部分《户口迁移证》上婚姻状况为已婚的,须将配偶姓名标注于婚姻状况右侧,否则无法落户。同学在校期间婚姻状况变化的,请本人持相关证件和身份证到所属派出所变更。
4、★普陀校区落户流程及所需相关材料:
1)接长风新村派出所通知:自愿从外地迁户到普陀校区集体户口的同学,请务必于2024年9月20日前本人持旧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到上海市普陀区凯旋北路1299号(白玉派出所人工拍照点)拍身份证照片或到上海市各派出所自助拍照一体机上拍身份证照片。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7:00。(节假日除外)拍照免费。旧身份证遗失的,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户口迁移证》拍照即可。人工拍照后,同学拿好《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采集单》原件;自助拍照一体机上拍照后,请确认身份证照片上传成功。
请同学在本人《户口迁移证》正面右上角注明学院及系别(例如:外语学院/英语系)、学号(请将学号写全,不要只写后几位数字)、身高、血型(血型不明的可不写),然后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在迁移证背面,请务必粘牢,以防脱落丢失(详见附件2中样本)。身份证丢失的同学请在迁移证背面注明“身份证丢失”字样,并将原身份证上正反面信息写在迁移证背面。
需要上交的材料:同学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在迁移证背面★)(见附件2)和拍照后的《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采集单》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告知书(见附件3)一起交给辅导员(缺一不可)。在自动拍照一体机上拍身份证拍照的同学请在户口迁移证原件正面上注明“自助拍照”字样。个人保留户口迁移证和《采集单》复印件备用。户口迁移证原件上交后不能再借阅或拿回!
2)原户口为上海市其他高校集体户口的新生及原户口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集体户口的新生,新学期到普陀校区读书的同学,请将《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采集单》原件(拍照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凯旋北路1299号);自助拍照一体机上拍照后,请确认身份证照片上传成功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正面右上角注明学院及系别、学号),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告知书(见附件3),于2024年9月20日前交于辅导员,以便办理“网上户口迁移”。
★不拍身份证照片的同学,长风新村派出所不予落户。★
3)原为我校本科生或硕士生,且户口为普陀校区集体户,硕士或博士继续在普陀校区读书的同学,请将新校园卡的复印件(该复印件需附注原所在院系、专业、学号)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告知书(见附件3),于2024年9月20日前交于辅导员,以便更改户籍动态信息。
(二)、辅导员须知
1、请辅导员确认收齐迁户同学的《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后,认真填写《2024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1),然后辅导员将该表和《户口迁移证》及相关迁户材料(请务必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好顺序),于2024年9月23至25日一并交普陀校区保卫处户政科。同时请将《2024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hzhi@mail.ecnu.edu.cn。请在主题中务必注明:校区+学院系别+本/研。
2、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规定,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交户口迁移相关材料的,宽限至2024年12月15日,过期视为放弃、不予落户。
3、请辅导员提醒同学:
自愿迁户的同学,一定按时上交相关迁户的材料,逾期将无法办理落户!
同学将迁移证原件交辅导员,个人保留复印件备用。迁移证原件不能再借阅或拿回!
插班生迁移户口,请相关辅导员等待上海市教委通知,具体迁户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咨询电话
1、校内:普陀校区 保卫处103室(62232632)
2、校外:长风新村派出所(普陀区枣阳路251弄90支弄100号,2204848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7:30
华东师范大学
保 卫 处
附件1:
2024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按学号排序)
单位:**学院**系(公章)辅导员姓名: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备注 |
辅导员:(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附件3:
学生集体户相关规定告知书
同学您好:
恭喜您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就读,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外省市户口人员及原户口为上海市其他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及原户口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集体户口的人员及原户口为普陀校区集体户口的人员被华东师范大学录取的新生,按照自愿原则需要进行迁移户口的,可以在新生入学当年由学校持新生名册及相关迁移材料到公安派出所集中办理户口迁入学生集体户。
按照前款规定将户口迁入学生集体户的学生,需在应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户口迁出期间将户口迁出。错过集中期间办理户口迁出的学生,需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后的两年内,个人自行办理将户口从学生集体户中迁出。超过毕业离校两年未迁出的滞留户口,公安派出所会与学校确认名单后将滞留户口按照迁来地址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交学校统一保存,公安派出所不做另行通知。
迁入学生集体户的学生在校期间,如有需求户口信息的,可在“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搜索户籍事项证明,通过线上方式向公安派出所申请户籍证明。
本人已知晓上述规定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