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本科生及研究生新生和各院系新生辅导员:
为做好2024级新生户口迁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上海市农业户口“农转非”工作
上海市农业户口的新生,需要开具“农转非”证明的,请自行到招生办公室办理。
二、外地新生户口迁移有关工作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外地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本市集体户口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往学校。另据《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文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本市户籍新生及在沪高考的非上海市户籍新生,入学后不办理户口迁移。
学校两个校区学生集体户口管理分属长风新村出所(普陀校区)和塘湾派出所(闵行校区)。新生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辅导员,辅导员收齐后由保卫处户政科转交派出所,派出所办理落户。
(一)新生须知★
1、新生《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栏规范填写方法:新生一定要根据录取通知及就读院系信息,认真确认户口迁往普陀校区还是闵行校区,迁往闵行校区的迁往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
注:以上为规范填写方法,如迁往地址栏,仅写了相应的区域名称及路名路号,皆可。但如果仅写学校所属派出所的名称“长风新村派出所”或“塘湾派出所”或仅写“华东师范大学”,则无法办理入户,请到原迁出地进行更正。
2、因上海市户籍管理系统有别于其他省市,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除直辖市外应填写两级:填至市或县(如:**省**市、**省**县),填写不完整的(如:仅填“**省”或“**县”)则无法录入不能落户。请新生仔细审核本人《户口迁移证》,填写不完整的由本人或家人联系原迁出地派出所更正,当地派出所加盖改正章后方有效。
3、接派出所通知,部分《户口迁移证》上婚姻状况为已婚的,须将配偶姓名标注于婚姻状况右侧,否则无法落户。同学在校期间婚姻状况变化的,请本人持相关证件和身份证到所属派出所变更。
4、《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原则上为30天,但全国高校均为6月毕业,9月开学,因此对于继续升学迁户至学校集体户的同学,《户口迁移证》不受此限制。
5、闵行校区:
请同学在本人《户口迁移证》正面右上角注明学院及系别(例如:外语学院/英语系)、学号、身高、血型(血型不明的可不写),然后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在迁移证背面,请务必粘牢,以防脱落丢失(详见附件2)。身份证丢失的同学请在迁移证背面注明“身份证丢失”,并将原身份证上正反面信息写在迁移证背面。之后,将户口迁移证交给辅导员。9月24号前交于辅导员
具体拍照、换领新身份证事宜待塘湾派出所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6、上海市内迁移实施“网上迁移”
按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户口迁移证>使用管理及“网上迁移”工作的通知》(沪公人通字〔2016〕39号)精神,2016年起上海市内进行户籍迁移时,不再打印户口迁移证,实施由迁往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网上迁移”办法。按塘湾派出所要求此类同学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学号、常住人口登记表(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索取)。9月24号前交于辅导员。
此类同学指:原具有上海市学生集体户籍,且自愿将户籍迁入华东师范大学集体户籍的新生。(包括原普陀校区集体户籍同学直升到闵行校区)
插班生(已是上海市学生集体户籍)迁户适用“网上迁移”办法,需提供材料a、学生证复印件(封面+内页)b、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常住人口登记表(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索取)
(二)辅导员须知
1、请辅导员确认收齐迁户同学的《户口迁移证》后,认真填写《2024年新生户口迁移证登记表》(见附件1),然后辅导员本人将该表和《户口迁移证》(请务必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好顺序),于2024年9月27日前一并交保卫处户政科。同时请将《2024年新生户口迁移证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zcluo@admin.ecnu.edu.cn(闵行)。请在主题中务必注明:校区+系别+本/研。
2、闵行校区研究生新生辅导员,如班级有闵行校区直升的同学(原具有闵行集体户籍),请填写《2024年闵行校区直升新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于2024年9月27日前一并转交户政科,户政科将送交塘湾派出所,以修改户籍相关信息。同时《2024年闵行校区直升新生信息登记表》请发至zcluo@admin.ecnu.edu.cn,主题中请务必注明:直升+校区+系别+本/研。
3、如班级有“(一)新生须知”第6条所述情况,(见附件4),于2024年9月27日前一并转交户政科,户政科将送交塘湾派出所,以修改户籍相关信息。同时《2024年闵行校区“网上迁移”新生信息登记表》请发至zcluo@admin.ecnu.edu.cn,主题中请务必注明:网上迁移+校区+系别+本/研。
4、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有关规定,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交迁移证的,宽限至2024年12月15日。
5、请辅导员提示同学:
自愿迁户的同学,一定按时上交从原籍带来的上述材料,逾期将无法办理!
同学将迁移证原件交辅导员,个人保留复印件备用。迁移证原件不能再借阅或拿回!
附件1:
2024年新生户口迁移证登记表(按学号排序)
单位:**学院**系(公章)辅导员姓名: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辅导员:(手写签名)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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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2:
附件3:
2024年闵行校区直升新生信息登记表(按学号排序)
单位:**学院**系(公章) 辅导员姓名: 联系电话:_____ _____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原所在院系 | 原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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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2024年闵行校区“网上迁移”新生信息登记表(按学号排序)
单位:**学院**系(公章) 辅导员姓名: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所在院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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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相关咨询电话
1、校内:闵行校区法学楼一楼大厅保卫处户政接待窗口(54342652)。
2、校外:塘湾派出所--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闵行区闵行区宝秀路555号,24063386);周一至周五8:30-16:30(中午对外服务),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