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静、安全的校园环境。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华东师范大学校园安全行为准则》及《华东师范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保卫处将加强对校园内部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的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禁止在校园内行驶和停放。
二、校内工作人员确有需要驾驶摩托车进校的,须至保卫处申领摩托车专用车证并签署《校园文明驾驶承诺书》后,方可在校内驾驶摩托车。
三、保卫处将会同公安部门对校内无牌、无证、外牌、套牌及大功率(改装)摩托车进行查扣处理。
四、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4日起实施,敬请相互转告。
保 卫 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