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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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黄毅骏发布时间:2018-06-19浏览次数:1746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焊、气焊及其他动火作业时,须经审批。现决定自即日起,校内所有动火作业须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动火作业审批表》(详见保卫处网站下载中心),履行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批准擅自实施动火作业的,除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外,还将上报区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由消防部门按规定处罚。任何人违反动火规定造成后果,都交由消防部门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动火审批申请咨询方式:

【中北校区】 黄老师 62233809

【闵行校区】 邵老师 54342651

本通知即日起实施。

  

保 卫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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