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车辆入校申报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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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车辆入校申报的提示

发布者:杨建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43


为保障校园道路交通有序通畅和校内人员人身安全,同时做好社会车辆入校管理与服务工作,现将社会车辆(未持有校内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入校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社会车辆因公务需要进校,须在华东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或企业微信APP)内进行申报,经保卫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校。

1.因公车辆入校申报分为自助申报和代申报。

1)自助申报:教职员工通过“平安校园-因公进车-因公进车自助申报”或“随师办-工具箱-进车自助申报”进入申报界面,由随车人扫描“邀请二维码”阅读相关须知后填写申报信息。

2)代申报:教职员工通过“平安校园--因公进车代申报”或“随师办--工具箱--进车代申报”进入申报界面,阅读相关须知后填写申报信息。

2.校外车辆入校审批通过后,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申报时所填手机号。

3.不接受未报备车辆凭随车人校园卡或身份证入校。

注:大巴及大型施工车辆进校申报,车辆报备单位需在保卫处网站“下载中心”模块下载并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大型活动、机动车入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附件至申报页面。

二、社会车辆入校注意事项

1.社会车辆须从指定校门进出。

1)普陀校区:中山北路3663号门、枣阳路788号门。其中,送货车辆、大巴及大型施工车辆仅限从枣阳路788号门进出。

2)闵行校区:莲花南路5005号门、剑川路399号门、虹梅南路5800号门。其中,大巴车辆仅限从莲花南路5005号门进出,大型施工车辆仅限从东川路500号门进出。

2.社会车辆入校时,随车人须服从门岗安保人员引导、管理。

3.社会车辆入校后,须遵守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大巴进入普陀校区后只允许临时停放在枣阳路788号校门旁停车场,非必要不得驶入校园中心区域。大型施工车辆入校后须按照规定线路行驶。

4.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困难,请拨打保卫处咨询电话:62238985;或24小时值班电话:62238110(普陀校区)、54343110(闵行校区)

保 卫 处   

2023109日

附:华东师范大学校外车辆入校申报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