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春季毕业生迁户须知
您好,欢迎您访问保卫处

2020届春季毕业生迁户须知

发布者:黄毅骏发布时间:2020-04-23浏览次数:3109

(注:仅限本校集体户籍毕业生)


一、2020届春季(3月)集体户口毕业生户口迁移一般流程

1.毕业生在就业中心系统填写户口迁往地址(入口1:就业信息网https://career.ecnu.edu.cn→个人信息中心;入口2:企业微信→就业服务→我→事务办理);线上系统登记开放时间:2020425-29日。

2.就业中心将填好户口详细迁往地址的毕业生名册分校区转交保卫处户政科,保卫处户政科送交两校区所属地派出所;

3.派出所将毕业生户口迁出,并打印《户口迁移证》;

4.57日,户政科会电话通知辅导员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并发给毕业生本人;

5.毕业生携带《户口迁移证》于30天有效期内到迁往地落户。

二、根据毕业生去向不同,迁户一般分为以下几类

1.派出国、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毕业生可以将户籍保留在学校,愿意保留的,切勿在就业中心网上填写迁往地址,否则一经迁出无法落回。

2.2020届春季(3月)集体户口毕业生中等待户口落沪批复的同学可将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待批复结果出来后办理迁户。

3.在原校区直升研究生的同学不用迁户,只需开学时提供新校园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更新户籍信息。跨校区直升研究生的同学请勿在就业网上填写“户籍迁往地址”,此类学生户籍迁移于20209月份新生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网上迁移”。

4.考取上海地区其他高校研究生的同学,户口要迁到所在高校属地派出所的,请本人咨询迁往高校属地派出所,办理“网上迁移”。

5.上述几种情况之外,其他毕业生的户口要迁往外地的按照一般流程办理。

三、2020届春季(3月)集体户口毕业生开具户籍证明注意事项?

属地派出所规定,户口迁移证一旦开出停止办理户籍证明。

四、迁往地址规范填写方法

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系统里迁往地址不能随意填写,必须按省市县逐级选择行政区域。遇到迁往地址填写不完整、所属派出所填写错误等情况则无法及时打印《户口迁移证》。请毕业生规范填写户口迁往地址,也请辅导员提醒学生确保提供的迁往信息精准无误。

规范的填写方式为:

★迁往外省市:****市(县、区)**门牌号或****市(县、区)**单位具体名称。以上供参考,迁往地有特别规定的以迁往地要求为准。

★迁往本市:实行“网上迁移”办法,请到迁往地派出所办理(事前请咨询迁往地派出所,上海各区派出所要求提供材料不尽相同)。

五、《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天?落户单位要求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后的日期才能办理落户,怎么办?

《户口迁移证》的法定有效期为30天,有效期标注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

未能在有效期内在迁入地办理落户的毕业生,本人可持身份证和过期《户口迁移证》到发证派出所换领新《户口迁移证》(派出所公章在迁移证右下角,请辨清是长风派出所还是塘湾派出所)。

落户单位要求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后的日期才能办理落户的,亦照此办理换领。

六、毕业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户口迁往去向有变,应如何办理?

遇到这种情况,需到发证派出所办理迁往地址的“改迁”。

中北校区需要改迁的同学携带以下材料:已打印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就业中心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打印证明》、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长风新村派出所, 普陀区怒江路131100号办理。

闵行校区需要改迁的同学携以上材料到闵行区宝秀路555号(吴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办理。

七、毕业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发现信息有误,应如何办理?

1.迁往地址有误的: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发证派出所与学校就业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去向汇总表》进行核对,如果是毕业生本人填写错误的情况,需办理“改迁”手续(请参照六);如是派出所打印有误的,可现场更正(由于毕业生迁户需人工输入,工作量巨大、时间紧迫,偶有失误,请师生们见谅!)。

2.学历及婚姻状况等动态项有误的,毕业生可携带相关证件在户籍迁往地办理落户时办理变更。

八、《户口迁移证》丢失怎么办?

如果发生此类情况,毕业生必须去发证派出所(分清是长风派出所还是塘湾派出所)申请补办(详询所属派出所)。但是补办手续繁杂、周期较长。请毕业生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

九、各户籍迁移相关部门地址和咨询电话是多少?

保卫处网站:http://bwc.ecnu.edu.cn/

【户政科】

 中山北路校区:保卫处103室 联系电话:62232632

 闵行校区:后勤综合办公楼保卫处一楼户政窗口 联系电话:54342652


【长风新村派出所】

 普陀区怒江路131100号 联系电话:22048487


【塘湾派出所】

 闵行区宝秀路555号(吴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4063386